公告
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調整本市校園防疫應變措施,依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11年7月14日裁示,自111年7月18日起至7月31日止,各級學校室內外場地全面開放。
相關防疫措施如下:
(1)除飲水以外,禁止飲食。
(2)器材自備,不共用。
(3)租借單位需提送防疫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