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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透過網路販售或購買非法濫用物質,意圖販賣而持有大麻,應處以五年以上(五百萬元以下)之罰則,其他請詳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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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教育部校安通報中統計有關藥物濫用之數據顯示,近幾年學生藥物濫用行為中,販售人數及比率有大幅增加趨勢(107年:55人,8.8%;110年:101人,20.5%)。又教育部109年度學生認知檢測分析計畫期末報告載述,各學制非法藥物取得來源途徑包括:交友軟體(如Bee Talk)、網路遊戲及通訊軟體(如Line、WeChat)等;以及媒體報導,警方調查毒販過去常用LINE、Instagram(IG)、推特(Twitter)私訊販售毒品,最新之交易平臺則係年輕人慣用之抖音(TikTok),以「音樂課」、「營業中」等暗號字眼,留言以「私訊」聯繫。

承上,鑒於毒品交易模式逐漸轉向網路化,以透過遊戲聊天室、社群軟體或直播平臺等方式聯繫,並匿名躲避警方查緝。為避免學生使用網路販售或購買非法成癮物質,爰請各師長強化相關法治教育,並加強與檢警合作,共同提升防制成效,以確保學生身心健康。

附件為1110601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相關罰則一覽表

以第二級毒品大麻為例,若為2.意圖販賣而持有者,應處以五年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的相關罰則,勿以身觸法.悔不當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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