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局111年度春暉志工實施計畫辦理。 二、教育局招募具志願服務熱忱之老師、教官、學生家長、志工、退休教師、退伍教官及社會人士等領有志工手冊人員擔任春暉志工,藉以協助校園防制學生藥物濫用三級預防工作之推動。 三、旨揭培訓課程區分三場次辦理,新進志工需全程完訓始能取得受訓證書。 四、請家長志工參加,並於111年3月18日(星期五)前逕自至報名網站完成報名手續(網址:https://forms.gle/H3XeSFv8A88i5Bft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