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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111年度語文競賽實施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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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目的:
一、鼓勵臺北市(下稱本市)各級學校師生及民眾精進語文核心素養,提高研究及學習語文興趣,期能蔚為風氣。
二、增進各族群之語文學術研究風氣及族群情感,促進社會和諧,並收弘揚文化之效。
三、選拔優秀選手代表本市參加全國語文競賽,為市爭光。

貳 、競賽規定:
一、競賽組別:
(一)國小學生組:就讀公私立國小且未滿15歲之學生,或相當於國小階段之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
(二)國中學生組:就讀公私立國中、高中附設國中部、國中補校且未滿18歲之學生或相當於國中階段之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
(三)高中學生組:就讀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日、夜間部與進修學校且未滿20歲、五專前3年學生、相當於高中階段之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無學籍者由本局發給學生身分證明文件。
(四)教師組: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海外臺灣學校、大陸地區臺商學校及幼兒園之編制內專任合格有給職教師。
(五)社會組:除前四款所定各組之身分外,各界人士均得參加。
二、競賽項目:
(一)演說:
1. 國語(各組均參加)。
2. 閩南語(教師組及社會組)。
3. 客家語(教師組及社會組)。
4. 原住民族語(分21語種,每語種分教師組及社會組)。
◎客家語腔調、原住民族語請參閱附件4。
(二)情境式演說:
1. 閩南語(國小學生組、國中學生組及高中學生組)。
2. 客家語(國小學生組、國中學生組及高中學生組)。
3. 原住民族語(分21語種,每語種分國小學生組、國中學生組及高中學生組)。
◎客家語腔調、原住民族語請參閱附件4。
(三)朗讀:
1. 國語(各組均參加)。
2. 閩南語(各組均參加)。
3. 客家語(各組均參加)。
4. 原住民族語(分21語種,每語種分國小學生組、國中學生組及高中學生組)。
◎客家語腔調、原住民族語請參閱附件4。
(四)作文(各組均參加)。
(五)寫字(各組均參加)。
(六)字音字形(分國語、閩南語及客家語三類,各組均參加)。

參、競賽時程

一、國中學生組及高中學生組:
(一)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中等教育科)。
(二)承辦單位:
1.國語項目:臺北市立南湖高級中學。
2.本土語言項目:臺北市立中崙高級中學。
(三)競賽時程:
1.國語項目:
(1)複賽第一階段:111年9月3日(星期六)、
111年9月4日(星期日)。
(2)複賽第二階段:111年9月24日(星期六)。
2.本土語言項目:111年9月25日(星期日)。

肆、詳情請參見附件實施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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