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學校自營場地(館)使用費減徵措施

回列表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臺北市政府為減輕業者及藝文團體負擔,針對民間申請使用市府各機關及高中職以下學
校自營場地館 ,提供使用費減徵優惠 ,以協助其渡過難關 。民間申請使用本府各機關及高中職以下學校自營場地館 ,使
用費減徵 50% ,實施期間自111 年 5 月 1 日至 111 年 7 月 31 日止。

回列表
回到頂端
進階檢視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