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實施計畫重要內容如下:
(一)參加對象:
1、本市各公、私立高中職及國中(包括外國僑民學校及實驗教育學校)。
2、非學校型態高級中等教育或國民中學教育階段實驗教育,依法設有學籍或持有學生身分證明之學生。
(二)報名學生可選擇獨立完成作品,或得組隊參賽。
(三)回收旗幟布取得方式:請各校調查學生需求後,以校為單位,自113年6月24日(星期一)起至6月28日(星期五)止至大安高工學務處領取。如內中同學欲報名參加,請協助於6/28(五)前告知學務處衛生組關小姐。
(四)收件日期:即日起至113年8月16日(星期五)止,將作品、著作財產權使用同意書及報名表,以校為單位,繳至大安高工學務處。
(五)獎勵:
1、金獎18個(每年級3名/組):每隊/組新臺幣(下同)5,000元或等值禮券、獎狀1張,每位學生記功1次,指導老師記功1次。
2、銀獎24個(每年級4名/組):每隊/組3,000元或等值禮券、獎狀1張,每位學生嘉獎2次,指導老師嘉獎2次。
3、銅獎36個(每年級6名/組):每隊/組1,000元或等值禮券、獎狀1張,每位學生嘉獎1次,指導老師嘉獎1次。
4、佳作20個(不分年級):每隊/組500元或等值禮券、獎狀1張,每位學生嘉獎1次,指導老師嘉獎1次。
三、本案未盡事宜,請洽:
(一)大安高工學務處趙老師,電話:(02)27091630分機1238。
(二)本局承辦人蔡語宸小姐,電話:(02)27221599分機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