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日起開始接受111-1各項特殊身分別減免、12年國教免學費查調變更申請。

回首頁

親愛的家長、同學您好

即日起開始接受111-1各項特殊身分別減免、12年國教免學費查調變更申請,各項申請注意事項及期程如下

1. 各項特殊身分別減免申請[低收(新增)、中低(新增)、原住民(新增)、身心障礙學生或子女(新增或逾期)、特殊境遇(新增)、軍公教遺族等(新增)],如果之前已經申請過,且相關證明期限超過111年8月1日者,無須再提申請,學校會自動續申請111-1減免;如果相關證明文件將到期,請務必向各主管機關重新辦理認證後,於6月15日前向學校提出申請。

2. 十二年國教免學費查調變更申請,如果從不查調變更為要查調者,請於6月15日前向學校提出申請。

相關申請表格式,請參閱本公告附件,或至個人公務信箱收信,亦可至教務處索取紙本申請單。

敬祝                       學業順利            註冊組敬啟

回首頁
回到頂端
進階檢視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