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校111學年度教務工作總體計畫。
二、目的:『一個人跑得很快,一群人可以行得很遠』,為鼓勵內中學子勤奮向學,共同學習,激發潛能,藉由學生自組「學習夥伴聯盟」(內湖學測團GO),期能彼此激勵、互相督促、並分享學習方法,以爭取最佳升學成績,錄取理想大學。
三、辦理單位:教務處
四、對象:本校高三有意參加之學生,以4人為一組,自行組成學習夥伴聯盟(不限定相同班級或相同類組),每位學生僅能報名一組學習夥伴聯盟,重複報名者將喪失參賽資格。
五、實施方式:
- 報名時間及地點:
111年9月26日(星期一) 至9月30日(星期五),至教務處註冊組繳交報名表。
- 成績參採類別:
因應學科能力測驗最多採計四科,學習夥伴聯盟分甲、乙兩類
甲類:選考「國文、英文、數學A、自然」
乙類:選考「國文、英文、數學B、社會」
報名時同組須選定成績參採類別。
六、獎勵方式:分為績優獎與進步獎兩種方式,共提供30組獎勵,
每組頒發1,600元獎學金。
- 績優獎:依照高三第一次學測模擬考成績計算,計算甲類、乙類之四
科總級分,各取成績較高之前7組頒獎,若有同名次超額,
先以四科原始總分進行超額比序,比序後若仍同分超額者,則增加獎勵名額。
- 進步獎:依照高三第二次模擬考成績計算,第二次學測模擬考成績
與第一次相比,依甲類、乙類之四科總級分,各取進步幅度較大之前8組頒獎。
若有同名次超額,先以四科原始總分進行超額比序,比序後若仍同分超額者,則增加獎勵名額。
- 第三次學測模擬考因公布成績時間已接近學測日期,故本計畫不採計第三次學測模擬考成績。
七、獎勵時機:擇定班週會等公開場合表揚頒發獎勵金。
八、誠信原則:參與學生不得有違背誠信原則之行為,否則喪失資格,並依本校學生獎懲相關規定議處。
九、經費來源:由相關經費項下支應。
獎項 |
組數 |
獎勵金 |
小計 |
績優獎 |
甲類:7 |
1,600 |
22,400 |
乙類:7 |
1,600 |
||
進步獎 |
甲類:8 |
1,600 |
25,600 |
乙類:8 |
1,600 |
||
合計 |
48,000 |
十、本辦法陳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