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臺北市立內湖高中110學年第一學期「SH150+方案-運動存摺」實施計畫

回首頁

臺北市立內湖高級中學110學年度第1學期「SH150方案--運動存摺」實施計畫

 

依據:國民體育法第14條規定、教育部體育署Sport Health 150(SH150)方案及臺北市政府教育局頒訂之「臺北市中小學學生每週在校運動150分鐘實施計畫」及推廣學生參與運動相關政策。

目的:增進學校學生每日在校身體活動的質與量,提升體適能及習得運動技能,並培養終身規律運動習慣。

實施時間:晨間、課間(即下課時間)、中午、放學後及非體育課程之活動時間

 

實施對象:全校學生

實施期程:110年10月4日(一)起至111年1月14日(五)止,共15週。

 

實施方式:

每班每2週發放一張運動存摺時數表(如附件一),於體育課程時進行活動說明,鼓勵學生積極投入運動。

學生可自由運用時間運動累積存摺之時數,將活動時數填於存摺中,累積一張經由導師簽名後繳至康樂股長處備查。

由每班康樂股長統計該班每人累積時數,於每單數週的禮拜二將時數表繳回至  學務處關與凡小姐,體育組會公告於學校首頁,以便於同學了解個人時數累積情形。

 

注意事項:

運動時間為晨間、課間(即下課時間)、中午、放學後及非體育課程之活動時間,體育班校隊訓練不得列入計算時數。

運動內容建議:慢跑、課後體育性社團、各式球類活動。

一律穿著運動鞋、活動前須先暖身做操、避免太飽或太餓時運動,而且最好在飯前或飯後1~2小時做運動。

依個人適宜的運動強度,循序漸進進行活動,身體不適宜活動者,請勿勉強。

為方便同學利用時間隨時運動,此活動為同學間互信機制,請同學務必誠實紀錄,以發揮良好品德操守行為。

填寫運動存摺時數須為本人,不可找人代填,也請自行簽名以示負責。

 

繳交獎懲制度及其他相關詳細資訊請見附件。

 

 

回首頁
回到頂端
進階檢視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