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要】113學年度臺北市五項藝術比賽實施要點 (音樂、舞蹈、美術、創意戲劇、鄉土歌謠)

回首頁

 

※ 特別提醒: 

1. 請有意願參加「創意戲劇」、「鄉土歌謠」、「舞蹈」、「音樂」比賽的同學於9/5(星期四)12時30分前至活動組繳交報名相關資料, 逾時繳交者視同放棄。

2. 參加美術比賽同學,請於9月9日(星期一)12時30分前,繳交作品至活動組。如繳件數量超出報名上限件數,將協請美術科老師評選優秀作品代表本校參賽,逾時繳交作品者視同放棄。

 

 

 

回首頁
回到頂端
進階檢視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