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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財團法人臺北市財聖公益慈善基金會清寒績優獎助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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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財團法人臺北市財聖公益慈善基金會清寒績優獎助學金」

申請資料

1.前一學期學校成績單(需經學校核章)及德行評量單。

2.全戶戶籍謄本正本(最近三個月內)1份。

3.清寒證明(如無清寒證明,可以開立導師推薦函替代)

4.附件申請表(資料不全,撤銷資格)

請務必於114年3月18日(星期二)前,填妥申請表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繳交給教務處設備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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